针对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业主付物业服务费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物业公司是否有权要求出租人支付物业费的,要根据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约定而定。如果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了由承租人支付物业费的,从其约定,只有当承租人拒绝交纳物业费的,物业公司才可以要求出租人交纳。当承租人与出租人约定由出租人交纳物业费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出租人支付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约定由承租人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而且得到了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么物业公司就不能再要求出租人付款了,否则物业公司还是有权要求出租人付款的。 也就是说承租人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的约定,必须要得到物业公司的确认。 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这个约定没有得到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么这个约定也只能对出租人和承租人有约束力,而对物业公司不发生效力,出租人必须对物业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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