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辞退不合格的员工是怎样的规定

2023-06-03 18:34:59
推荐答案

新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03 回复

专业分析:

辞退不合格员工,实际上是解除不合格员工的劳动合同。主要掌握两条原则:(1)依法的原则。就是解除劳动合同要于法有据。如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中一种,要有这一种情形的证据或事实。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就得有事实作为支撑。按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就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2)程序合法的原则。《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如果没有提前或不是书面通知,就得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等等。

展开更多

针对辞退不合格的员工是怎样的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试用不合格的员工,在试用期后单位以此为由辞退的,是不合法,应当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试用期后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辞退应当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双倍赔偿。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