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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签订哪种合同根据实际用工形式决定而并非由员工是否同意缴纳社会保险来决定,用工风险并非来自签订劳动合同。 认定劳动关系的三要素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其次,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
辞职时能提出补缴社会保险费的要求,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加收滞纳金。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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