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这样的情况主要是,男女恋爱期间感情觉得不错,婚前商议买房子。后双方共同出资,出于各种原因,购房合同及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没有写进去。两人结婚后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此时,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另一方的前提下,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另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针对婚前共同出资买房婚后共同出资购房怎么分割,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如果夫妻双方对婚房达成协议的,离婚时,按双方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由法院判决。
若配偶方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