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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经济补偿是什么规定?

2022-10-22 19: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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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22 回复

专业分析:

1、劳动者享有选择职业的权利,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就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该权利是法定权利,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加以限制或剥夺。用人单位为限制劳动者“跳槽”,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中规定劳动者交纳押金或支付巨额赔偿金,该行为的性质是以特别约定排除或限制劳动者的合同解除权,是不合法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合同条款属无效条款。所以,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劳动者行使解除权而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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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法》下的经济补偿标准是依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的规定如下: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则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但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一般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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