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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和商场签了个附加合同,按合同租赁价的86%收取,按合同租赁价和按现在合同租赁价有区别没

2018-09-06 14: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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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8-09-06 回复

专业分析:

完善的《租赁合同》包括:1.租赁物的名称;2.租赁物的数量;3.用途;4.租赁期限;5.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6.租赁物的维修和保养;7.违约责任。除以上主要条款外,当事人还可以另行约定其他条款。目前《租赁合同》签订中出现漏洞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出租人不按合同规定交付房屋。主要是迟延履行;二是出租人不履行合同规定的维修和保养义务。租赁物的故障不是因为承租人的过错所引起的条件;三是出租人擅自以各种理由涨租;四是承租人不按合同支付租金。主要是迟延交付;五是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现状;六是承租人擅自将租赁物转租他人;七是承租人逾期不返还租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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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在传统租赁中,出租人的租赁物一般是出租人在订立合同前就拥有的,并不是根据特定承租人的特殊需要专门购买的。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要按承租人的特殊需要,向承租人指定的出卖人购买,出租人购买标的物的行为与其出租标的物的行为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由此产生两个有关联的法律关系,一是买卖,二是出租,买卖是为出租服务的。 2.在传统的租赁中,租赁物是不动产和动产。在融资租赁中,租赁物主要是指动产。 3.在传统的租赁中,租期受到法律的限制。租赁期间不能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第1款)。融资租赁合同未作限制性的规定。 4.在传统的租赁中,出租人承担维修义务,另有约定的除外。在融资租赁中,维修义务由承租人承担。 5.在传统的租赁中,租期届满,出租人收回租赁物,而对于融资租赁,则依照约定有三种情况:一是返还;二是续租;三是归承租人。

唐玉娟律师

广东国凡律师事务所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一份合同。当事人中提供租赁物使用权或者受益权的一方就是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使用权或者受益权的一方就是承租人。租赁权是法律允许流转的动产和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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