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就一种,就是书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6~17条规定来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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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合同形式,是指作为合同内容的合意的外观方法和手段,是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 其次,合同的形式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其他形式。 第一,口头形式。它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口头约定合同内容,无需任何文字记载。口头形式主要适用于即时清结的交易。一般来讲,这种交易具有债权债务关系简单、交易标的额较小、交易快捷等特点,其大多属于现货交易。 第二,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三,其他形式:鉴于社会生活中各种合同极端复杂,仅仅书面与口头两种形式不能穷尽所有的合同形式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 (1)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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