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也是劳动期间,适用下述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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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下列标准: 1、不得低于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2、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3、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以上三个标准,是三者相比取其高。
结合各种灵活多变的用工形式,本法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劳动报酬的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进行平等协调。 同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还要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主要有: 1、最低工资制度。《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了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发放。 3、劳动者加班费也是其劳动报酬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4、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劳动者也应取得工资支付。如: (1)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支付。 (2)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期间的工资支付。 (3)劳动者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 (4)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的工资支付。 (5)劳动者在享受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支付。 (6)婚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 (7)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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