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购房合同书只有我的名字,只有购房合同书;借岳父打借条的3万可能没还;她的要求有法律依据吗?

2018-09-15 13:34:22
推荐答案

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8-09-15 回复

专业分析: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 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展开更多

针对购房合同书只有我的名字,只有购房合同书;借岳父打借条的3万可能没还;她的要求有法律依据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李鹏律师

天津君申律师事务所

借名购房的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判断名义购房合同是否成立的关键问题是是否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禁令可分为有效禁令和行政禁令,两者的区别在于是否违反公共利益;前者因违反公共利益而无效,后者与公共利益无关,应当有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没有购房合同,许多相关手续都不能办,这会很棘手很麻烦的。 可以这样去做: 一是,向售房部索要购房合同,以购房认购书更换购房合同。 二是,通过甲方建设方索要购房合同,有的房屋买卖是房屋建设方管理。 三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没有购房合同时在房屋按揭贷款和房屋契税办理都是不行的。所以房屋购房合同是房屋的凭证之一。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范本下载推荐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