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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配?

2022-12-26 15: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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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2-26 回复

专业分析:

对于房产增值部分的补偿,可以根据房屋购置资金的来源及其在全部房价款中所占的比例来考量其分割原则。 (1)一方婚前购房时交纳的首付款以及其个人偿还的贷款部分,该部分系不动产的自然增值,并非投资收益,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人不仅应当补偿另一方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还应该补偿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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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婚前房产若属于夫妻一方婚前所购,则属于法定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2、若婚前房产是属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产权证上也写了夫妻两人的名字,那婚前房产可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房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也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赵丽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分2种情形处理。如下:1、婚前房产如果属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那么就是法定的个人财产。婚前房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2、婚前房产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但产权证上只写一方名字的,那么增值部分只属于一方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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