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工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彼此发生权利义务的基础。根据《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未予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就构成所谓的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在用工期间与劳动者虽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付出了劳动,而用人单位给付劳动者报酬和工资,在双方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因此,不管双方之间是否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都不影响事实劳动关系的成立和存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针对工作没签合同就一定是劳动关系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般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没签劳动合同的,可能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应该具有如下四个要件:1.劳动给付行为;2.从属关系已经形成;3.默认的意思表示即在劳资双方之间存在着意思表示合意的要素;4.欠缺法定的形式要件在事实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和规定的劳动标准,劳动者提供有偿劳动,两者之间存在概括的意思表示,或通过口头约定或通过行为默认而形成的。
没签劳动合同,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是劳动关系:公司与员工均符合法定的主体资格;公司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员工,而员工依照单位的安排管理从事有报酬的劳动的;并且员工的劳动是公司的业务组成部分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