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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2019-10-26 13: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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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10-26 回复

专业分析: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 订金,严格的说不是一个规范的概念,在法律上仅作为一种预付款的性质。是预付款的一部分,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不具有担保性质。合同履行的只作为抵充房款,不履行也只能如数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当事人在合同中写明“订金”而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则不能适用定金罚则。因此,购房者签字时一定要认真仔细不要写错,否则到时后悔不迭。 根据《民法通则》、《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定金跟订金的区别有以下四个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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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定金是一种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具有法律效力,即在违约时,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订金则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一般认定其为预付款,并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如果出现违约情形,并不会发生直接被没收或需要双倍返还的法律后果,得根据实际情况及各方当事人的过错来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定金和订金最大的不同,就是前者有法律效力,而后者是没有。定金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相当于双方立了一个约定。前面内容也说了,由于定金是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当支付定金后,单方面如果后悔不履行合同,那么就不能要求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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