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无故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克扣工资为由而被迫辞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改变工作性质、工作岗位与内容、工作地点、工资水平等等均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无法协商一致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针对公司无故降工资,劳动者可以以公司无故拖欠克扣工资为由要求补偿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公司无故拖欠工资的,一般没有经济补偿。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在限期内补发了,就没事了,如果没有补发的,那就需要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支付赔偿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