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工资低于实际工资,可以以公司无故拖欠克扣工资为由,被迫辞职并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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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按合同标准实施或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补偿;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以暴力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危及劳动者安全的。
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的,不可以任意克扣其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支付二倍工资的期限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协商、向劳动局投诉等方式来要回其应得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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