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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本人同意调动岗位,有以下处理方式: 一、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本人的同意就调动岗位,劳动者有权拒绝,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原约定继续履行。 调动岗位属于变更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因此,对于用人单位单方面的调动岗位,劳动者有权拒绝。 未经劳动者同意,随意调整工作岗位,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二、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下,单位有权单方面调整劳动者的岗位。 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如下: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而且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公司有权调岗。 这里的“不能从事原工作”在相关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定义,但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 (1)医疗期满后,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继续建议劳动者休息治疗的; (2)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劳动者失去某一岗位从业条件的。如眼睛失明,无法从事驾驶工作; 如符合以上情况,公司是可以单方调整岗位的。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 这种情形下单位得举证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不能是口头上认为员工不能胜任工作。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可以单方调岗或者进行培训。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此时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调整岗位等劳动合同内容。 如果公司能够证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调整员工岗位,员工不同意的,公司提前三十日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此外,很多单位的劳动合同里约定了单方调岗权。 需要注意即便约定了单位具有单方调岗权,调岗也不是随便调整,要遵循合理性原则。 关于调岗合理性原则,2020年7月1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联合发布第一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的通知》中,对“用人单位如何行使用工自主权合法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地点”给出了调岗合理性应当考虑的因素: 1、是否基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需要; 2、是否属于对劳动合同约定的较大变更; 3、是否对劳动者有歧视性、侮辱性; 4、是否对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条件产生较大影响; 5、劳动者是否能够胜任调整的岗位; 总之,调岗应当具备合法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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