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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劳动合同但不想去了怎么办

2023-03-06 10: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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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06 回复

专业分析: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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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属于违约。是否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则要看你的离职行为是否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辞职与赔偿: 1、试用期内辞职的,应提前3天通知。 2、转正后辞职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 3、经与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马上离职。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签了劳动合同以后想不干,可以提前书面申请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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