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劳动法离职赔偿问题,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关于劳动合同法对于无故被辞职的赔偿的规定,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对于员工主动辞职的情形,法律规定是没有赔偿的。因为员工主动辞职并不属于用人单位的过错,除非单位存在过错,如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此时劳动者可以行使自己的法定解除权,在这种情况下才可以享受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的赔偿。而可以进行赔偿的法定情形还包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