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本质特征是以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家庭为单位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而不属于某一个家庭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故不发生继承问题。除林地外的家庭承包,当承包农地的农户家庭中的一人或几人死亡,承包经营仍然是以户为单位,承包地仍由该农户的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当承包经营农户家庭的成员全部死亡,由于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是以集体成员权为基础,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归于消灭,不能由该农户家庭成员的继承人继续承包经营,更不能作为该农户家庭成员的遗产处理。 故父母死亡后,讼争土地应收归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分配,不能由继承人继续承包,更不能将讼争农地的承包权作为遗产处理。
针对土地承包权是否可以继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可以。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相关法律规定遗产只有人身性质的不可以继承,而财产权一般都可以继承的。
土地承包权一般不可以继承。但是土地承包获得的承包收益,是可以继承的。如果承包的土地为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但是,只能在承包期限内继续承包。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