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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医保报销政策

2022-11-09 1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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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9 回复

专业分析:

关于你的问题,报销流程:方式一:出院直接联网结算即可,个人只需承担应由本人负担的费用。方式二:未能联网结算的,先由个人垫付,然后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报销资料:1、住院医疗票据;2、住院费用汇总清单;3、出院小结;4、社会保障卡;5、身份证;6、《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异地安置人员需提供);7、《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转诊转院需提供);8、医院级别证明,相关票据、诊断证明(异地急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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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在天津社保医疗保险报销分为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两部分 (一)门诊(门诊费800元门槛费)x50% (二)住院(住院费800元或1300元或1700元的门槛费)x(85%(在职的)或90%(退休的)自费药除外门诊部分重症疾病的医疗费用报销: (1)职工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2)退休人员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大额医疗保险: (1)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4%,个人自付6%; (2)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6%,个人自付4%; (3)2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8%,个人自付2%。住院医保待遇标准:学生、儿童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18万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75%;在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为65%;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其中,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城乡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的起付标准补足差额。门急诊大额医疗费用的报销标准:在一个年度内,城乡居民在一级医院和社区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6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报销比例为50%。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在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天津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费用,农村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天津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费用(简称“起付金额”),纳入天津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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