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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2022-03-06 11: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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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06 回复

专业分析:

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对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终止的理由是变相减少支付加班工资,这无疑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按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你们可以拒绝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权要求赔偿。如有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注:经济补偿标准是,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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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在职工的劳动合同未到期时,公司提出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一种单方终止原劳动合同的意愿,如果职工同意重签,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签订新合同并约定原劳动合同作废。如果职工不同意,则有权拒绝,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公司如果有强迫或胁迫职工的行为,那么即使签了新的劳动合同也无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原则上不可以重复签订,即不能和两家及以上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各用人单位没有异议,法律上是允许的。如果其中一家不同意,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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