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23条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需要补充的是,所谓的约定经济补偿金应该是竞业限制条款生效的必要条件,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不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竞业限制的人员并非全体劳动者,而是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无效。本法第24条还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金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针对在哪些情况下支付劳动者违约金,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应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对于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同意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劳动者,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以及双方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约定的需要支付违约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