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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的标准如下: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另外,如果是在劳动者没有过失的情况下,无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2倍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赔偿应按照下列标准进行: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按照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劳动者不少于六个月或者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少于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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