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房产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怎么约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房产买卖合同中违约责任有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当事人一方未支付房款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房款,并支付违约金。如果超过确定的期限,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三、出卖方不交付房屋,或者不配合过户的,对方可以要求交付房屋、配合过户,并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在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解除合同,要求支付违约金。如果房价出现大额波动,违约金不足以抵偿损失的,也可以要求在违约金之外赔偿损失; 四、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可以要求赔偿,直接的经济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