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其赔偿通常情况有: 一、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办理离职手续,无补偿。 2.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等; 3.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若存在拖欠,劳动者可以到当地l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4.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针对劳动合同法辞职的具体程序,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者辞职的具体程序:先依法向单位提出辞职的申请;然后按照双方的约定来办理工作交接;再由单位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最后为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如下: 1、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在法定解除的情形出现时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2、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的,待三十日后办理离职手续。 法律后果如下: 1、给单位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2、因法定解除情形辞职的,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