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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转移怎样办理?

2023-03-21 19:2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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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21 回复

专业分析:

只需要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购房意向,并确定房屋成交价格后,到二手房交易中心签约窗口填写二手房交易信息表,签订买卖合同后,买方将购房款存入资金监管专户内,买卖双方查询购房款到账后,携带登记相关资料到二手房交易中心政务大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并缴纳相关税费,领取《房屋产权登记收件领取凭据》。 “一般来说,资料进窗后的5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完成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届时,购房者凭《房屋产权登记收件领取凭据》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此时,监管银行凭划转资金指令将监管资金划转至卖方指定的账户,过户程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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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房屋产权转移办理流程如下: 1、如果是因房屋买卖,办理过户,需由买卖双方共同提出申请; 2、填写过户登记申请表; 3、提交身份证明、房产证等材料; 4、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后,审验材料; 5、符合登记条件的,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完毕手续,颁发房产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办理流程如下: 1、到不动产登记机构,以书面形提出申请; 2、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房产证、登记原因证明等材料; 3、受理申请、核验材料; 4、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 5、符合变更登记要件的,予以办理变更登记,核发产权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之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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