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开发商把土地抵押给银行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首先要分清土地抵押和房屋抵押是两个概念。 土地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将该房地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地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一,房管局在办理预售时会向银行要一个书面意见,如果银行同意预售,开发商才能正式销售,如果银行不同意,房管局是不会发预售证的,开发商也无法正式销售。 第二,不过就算银行同意房管局给开发商发预售证,到办房产证的时候如果开发商还没有解除抵押,客户的房产证无论如何是办不下来的,也就是说房屋的所有权还不属于客户。 第三,开发商如果最后还没钱还银行,有可能将土地抵押专为房屋抵押,同时销售给一次性付款的客户,客户购房存在风险。 第四,开发商如果既不还钱,又不抵押房屋的话,银行会在债务到期后申请拍卖或者变卖,并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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