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了赔偿金的,就不再重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双倍有两种情形规定,一是单位未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从其入职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起到补订劳动合同前一天止期间的双倍工资,最高不超过11个月。这里的双倍工资是包含原先正常发放的那一份工资的,也就是说单位应当按照前面的工资再补发一份。另一种情形是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也就是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龄每满一年单位应当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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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在休婚假、丧假、年假、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都应当向其发放工资。劳总薪字[80]第29号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者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1-3天的婚丧假。婚丧假在3个工作日内的,工资照发。《劳动法》第45条还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在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2、此外,《劳动法》第51条也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但是,如果是在婚假、丧假、年假休息的过程中,包含了国家法定假日,那么法定假日的工资就不能再重复发放。因为,无论是在婚假、丧假、年假期间,还是法定假日期间,劳动者都没有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义务,用人单位之所以要保证劳动者在此期间的工资待遇,是基于这些假期的特殊性。但是,特殊情况下的待遇也不能重复享受,这与节假日加班要加发300%的工资是完全不同的。 3、如果请的是事假,这个期间包含了国家法定假日,法定假日的工资是应当发放的。因为,事假职工,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但事假应当扣除法定节假日,在法定节假日内,企业应当保障职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发回重审案件能增加被告。自诉案件中当事人可以追加被告人。这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需要。当自诉人不知道有其他共同侵害人时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受理后并不能据此就视为自诉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告诉权利。当享有自诉权的当事人不知道其他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有告知当事人提起自诉的义务。这也是基于节约有限的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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