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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3 回复
公司股份转让的情况: 一、在公司的股东之间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5条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二、股份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其他人。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份,如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构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这种程序上的规定并不是限制股份的转让,而是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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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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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工伤治疗修养期间不需要记载考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房屋登记办法旨在规范房屋登记行为,于2008年1月22日经建设部第14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于2019年8月22日第12次部常务会议废止。房屋登记办法极大程度上维护了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是一项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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