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离职的,用人单位不能扣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就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针对劳动者辞职后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扣除劳动者的报酬,劳动报酬如何确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结合各种灵活多变的用工形式,本法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劳动报酬的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进行平等协调。 同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还要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主要有: 1、最低工资制度。《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了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发放。 3、劳动者加班费也是其劳动报酬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4、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劳动者也应取得工资支付。如: (1)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支付。 (2)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期间的工资支付。 (3)劳动者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 (4)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的工资支付。 (5)劳动者在享受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支付。 (6)婚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 (7)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