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是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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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必须给员工缴纳的保险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简称就是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是企业和员工双方共同缴纳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企业独自为员工缴纳的。五个保险是法律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不是。
用人单位应给职工缴纳的保险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这五个保险是法律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不是法定的,企业可以选择缴纳或者是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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