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来的时候口头说给我6000元底薪加提出成,没有签合同。我现在不想做了怎么拿剩下的工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长的,属于无效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内容,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现任; 2、对薪资待遇未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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