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如何处理招标文件,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招标人终止招标要求: 1、以口头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2、已经发售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招标人无须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 3、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但不必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4、应当及时发布公告。
应招标未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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