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除了个人所得税、社会福利、代扣的抚养费及赡养费等,除此之外还有: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也就是说,除了正常扣除的费用,只有劳动者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的时候,用人单位才能扣除,且扣除量上也有限制。很多单位为了制约这种不负责的员工,在公司规章制度里会注明“员工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合同,需要扣一个月的工资”。然而,劳动法并不允许单位和劳动者在法律之外设置违法责任,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承担的违约金情形只有2种情况: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劳动者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也就是说企业规章制度中“扣一个月的工资”的约定是无效的。
针对给劳动者造成损失扣工资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合法。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工资的4种情形:如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代扣代缴,法律判决裁定中要求的抚养费、赡养费代扣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代扣。因此,只有非法代扣才是侵犯劳动者权益,在以上4种情形下代扣工资是允许的。 除了这些正常的代扣外,如果劳动者因为自已本人的一些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损失,而这些经济损失的赔偿,也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同时为了保障劳动者的生活必需,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并且如果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在此需要强调的是,因劳动者本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可按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损失,如果劳动合同中未对此作约定,而用人单位又无证据证明劳动者造成的损失的具体数额,则不可以克扣劳动者工资。“但有的用人单位在作出处分时要求劳动者签名确认,劳动者自愿签名后,表示同意该处分,用人单位克扣工资也可以看作合法。”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不是必须要扣工资来赔偿的。如果是因劳动者个人原因造成的,才要进行赔偿。用人单位可以扣除其工资,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超过其当月工资的20%。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