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经审查用人单位证明生产经营情况已经发生变化,调岗属于合理范畴,应支持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未约定工作岗位或约定不明的,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地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属于用人单位自主用工行为。判断合理性应参考以下因素:用人单位经营必要性、目的正当性,调整后的岗位为劳动者所能胜任、工资待遇等劳动条件无不利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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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关于调岗规定: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非过失性辞退; 3、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调岗问题及解决办法: 1、员工是否应无条件服从调岗决定;调岗应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员工有权拒绝。 2、员工不服调岗拒不到岗,可否认定为旷工;岗位调整是合法合理,可以认定为旷工。 3、员工不胜任现有工作岗位,可否随意调岗;用人单位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胜任现有工作岗位。 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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