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区物权,解答如下: ①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的所有权归属。 ③对建筑区规划车位、车库的所有权属做了规定。 ④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做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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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对不动产的物权归属问题进行了规定,法院依法受理关于不动产物权登记时产生的各种纠纷,不动产异议登记失效后的诉讼规则。对于共有物权方面的规定,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在按份共有在转让其物权的时候,其他的按份共有人在相同的条件具备优先购买的权利,其中还对相同的条件情形进行了解释。
如果当事人处于开放式小区里面碰车,交警有权进行管理。交管部门的执法权对当事人只有在公共场所和开放式小区才可以行使,而封闭式小区内的道路不属于执法范围。而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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