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区物权,解答如下: ①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的所有权归属。 ③对建筑区规划车位、车库的所有权属做了规定。 ④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做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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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园丽景:晋安区玄令南路268号;上城美域:福州市仓山高旺路2号;联建新苑: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二环路融信西班牙东100米;春风苑:仓山区透浦一路春风苑;秋月苑:仓山区福湾路916号;冬阳苑:仓山区台屿路216号;双湖新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双湖新城(南二环路北80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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