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物业收取的停车费主要用于:经营成本、酬金和利润。
第二:如果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则收取的停车费中还有部分利润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实际中,物业公司经常对外公布,停车费主要用于弥补
物业管理费的不足)。
第三:关于停车费的收益是不是属于全体业主:
一网友观点:“有权属依权属、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归业主”。对应即是:如有开发商持有产权证,则归开发商所有,若开发商
没有产权证,则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如与全体业主明确约定归开发商所有,则归其所有,如约定归全体业主所有,则归全体业主所有;没有明确约定的,归全体业主所有。
一媒体观点:地下车库的权利归全体业主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把人防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2.开发商在出售单元房屋时承诺无偿提供人防工程供全体业主使用;3.开发商把建造人防工程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
小区车位是否属全体业主共有,关键在于该车位是否摊入公用建筑面积。如车位面积不计入总建筑面积,又系独立单元,不属公共使用空间,无法判定属业主共用,因此,针对业委会要求确认车库权属归业主共有的请求,没有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的关系】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
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七条 【业主合法权益的保护】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
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