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的第二十八条用工单位在本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本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 对此,企业有四种应对方法,即保留、转正、转外包、辞退。国企、央企编制有限,派遣员工一旦转正,将大大增加管理成本,削弱用人单位的竞争力。而外企、民企因为要保持用工的灵活性和弹性,也不会选择让派遣员工转正。所以,转外包对一些企业来说,也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最终大量派遣员工会转为外包公司员工。
针对单位招用劳务派遣员工,用人单位采取的劳动合同变更、转外包方式有效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务派遣单位对用工单位的临时变更,是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因此,需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同时,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劳务派遣是一种招聘人与使用人相分离的劳动力经营模式。劳务派遣有三方法律关系: (1)劳务派遣单位; (2)接受派遣单位,即用工单位; (3)被派遣员工。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