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针对劳务合同的劳务法律责任,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性质不同:雇佣合同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供给劳努为目的,系以雇佣人对劳务人之“所有”及对劳动者之“支配”为中心;劳动合同则是以提供劳务的劳动者其'人”为冲心,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三)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双方的合意,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劳动合同更多的体现了国家对当事人合同的干预,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主要侧重于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对违约责任的规定可知,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