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颁布的《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暂行规定》有关举列如下: 1.赔偿范围应包括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下列赔偿:人身伤亡,急性病引起的赔偿;受伤和急性病治疗支出的医药费;死亡处理或遗体遣返所需的费用;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丢失,损坏或被盗所需的赔偿;第三者责任引起的赔偿。上述各项赔偿比例,由旅行社与承保的保险公司商定。 2.意外保险期限从旅游者在约定时间登上由旅行性安排的交通工具开始,直至该次旅行结束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为止(见规定第六条)。 3.旅行社为旅游者办理的意外保险金额,不得低于下列基本标准:其中出境游,每位旅游者30万元人民币,其中一日游每位旅客为3万元人民币。 4.旅行社组织团队旅游,在与旅游者签定合同中,应当明确列明旅游意外保险条款;包括保险费、保险金额、旅行社与承保保险公司商定的各项旅游意外事故的赔偿比例。
针对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暂行规定有关的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是2020年7月20日文化和旅游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而制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规范在线旅游市场秩序,促进在线旅游行业可持续发展。
旅行社规定有:旅行社发布的广告必须真实准确,不允许虚假宣传误导游客;导游和导游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向游客索要小费或者参与另一个有偿旅游项目。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