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应当按年度将下列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在次年3月底前,报送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一)旅行社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形式、出资人、员工人数、部门设置、分支机构、网络体系等;(二)旅行社的经营情况,包括营业收入、利税等;(三)旅行社组织接待情况,包括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出境旅游的组织、接待人数等;(四)旅行社安全、质量、信誉情况,包括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认证认可和奖惩等。对前款资料中涉及旅行社商业秘密的内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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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游客在出行前应密切关注旅游目的地甲型H1N1流感疫情和当地的防控措施。在旅行途中应积极配合当地的防控要求,加强自我防范。此外,旅行社在组织旅游团出行前应全面告知游客旅游目的地的疫情和当地的防控措施;旅行途中,导游和领队人员应提醒游客配合当地的防控要求,加强自我防范。密切关注游客身体状况,发现流感样症状的,应协助其就诊;从疫情国家或地区旅行归来,旅行社应提示游客根据需要,按照当地卫生部门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
可以就下列事项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1、认为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的; 2、因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投诉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发生争议的; 4、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 不予受理: 1、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社会调解机构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2、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已经作出处理,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3、不属于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职责范围或者管辖范围的 4、超过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的; 5、不符合旅游投诉条件的; 6、《旅游法》之外的其他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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