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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合并

2023-03-14 07: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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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14 回复

专业分析:

用人单位的合并一般指两种情况,一是指,用人单位与其他法人或者组织联合成立一个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被合并的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另一种情况是指一个用人单位被撤销后,将其权利和义务一并转给另一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这两情况下,原用人单位在合并后均不再存在。为了保护原用人单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一个新的用人单位承继了原用人单位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原用人单位对其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根据本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合并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合并后的新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该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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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签了合同用人单位没有将合同给劳动者的不合法,劳动者应及时与单位人事部沟通,索要劳动合同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应当各执一份,经索要后用人单位仍拒绝提供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交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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