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办完一个房屋买卖纠纷案,同样是卖方在合同签订后要求加价而擅自毁约,我代理买方,现一审已经胜诉。 关于你的这个问题,首先卖方是以有精神病史为理由决定撕毁合同的,这个问题需要区别对待:如果她有鉴定部门的精神病鉴定,并经法院特别程序被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你们的合同很可能被认定无效,如果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法院要综合判断其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而作出合同有效或者无效的判定,这个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当然在纠纷处理的过程中你也可以收集一些证据,证明她对房屋买卖这样一个民事行为是能够理解和判断的,进而影响法院作出合同有效的判决。 你不用担心你得到胜诉判决后,不能执行的问题,只要法院判决合同有效,并继续履行,办理过户,则无论卖方配不配合,都是可以通过房管部门的协助执行办理的。 最后一个问题:买卖合同经过网签,她是不能再卖给别人的 房屋买卖是个一系列的法律行为,在此过程中有很多需要注意的问题,只有做好充足的工作,相信即使诉讼也会朝着对你有利的方向发展的
针对精神病故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解除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和精神病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该合同无效;如果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该合同在经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后有效;如果未经追认、同意,或者善意相对人撤销的,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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