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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19产假国家规定?

2022-11-04 17: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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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4 回复

专业分析:

1、《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8修订)》第十八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比法定婚龄迟三周年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三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8修订)》第三十五条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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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深圳男方陪产假为15天。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配偶在陪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唐玉娟律师

广东国凡律师事务所

深圳产假规定是: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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