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可以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订立保密协议,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协议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它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劳动合同保密协议中约定保密事项,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进行限制区域、期限、经济补偿和违约金数额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但禁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法释〔2013〕4号)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法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竞业限制约定并支付3个月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针对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并约定补偿金,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对于竞业限制条例,虽然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但竞业限制条例,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另外,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劳动者应当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但未约定是否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或者虽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但未明确约定具体支付标准的,基于当事人就竞业限制有一致的意思表示,可以认为竞业限制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补偿金数额不明的,双方可以继续就补偿金的标准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20%至50%支付。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