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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保密合同中约定保密期限是多少

2022-12-21 14: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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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2-21 回复

专业分析:

员工保密协议是指用人单位针对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签订的要求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协议。一般包括对商业秘密保密和竞业协议两部分。 劳动者履行对商业秘密保密义务的期限较长,只要商业秘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存在。 竞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其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年。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3款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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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劳动法》第19条与《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秘密的相关事项。 如果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即商业秘密应当同时具备秘密性、经济性、实用性与保密性。 可见,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承担侵害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赔偿责任需满足以下三点: (1)劳动合同约定了保密义务的相关内容或公司规章制度有此规定,且已向劳动者告知或公示; (2)劳动者的行为侵害了用人单位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 (3)劳动者的侵权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因此,如果没有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保密协议中的保密期限规定不得超过二年。保密协议一般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对公司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的协议,无论是正在用人单位工作,还是离职后都需要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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