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只对工作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至于实行什么工作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无论实行哪种工作制,都不能背离法律规定的8小时/日,40小时/周,167.4小时/月工作时间,任何超出时间都属于加班,应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相应加班费。从这个意义上讲,长白班、早班、中班及夜班的工作时间同为8小时,工作时间是等同的,但由于班次不同给劳动者带来的不便,通常情况下会分别发给中班和夜班数额不等的中、夜班费。
针对劳动法对工作制采取什么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有一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