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劳动法》NO.39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合》NO.5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者,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劳动法》NO.40 NO。46 N个月工资,N为08年起算的工作年限,工资为合同解除前一年的平均工资劳合NO.27)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NO.41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的。 5、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NO.36 6、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不续期的 NO.46 用人单位没有法定理由或者违法法辞退劳动者,应支付劳动者2N经济补偿金,N为08年起算的工作年限《劳动法》NO.42、48、87 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劳动者的情形(劳动者本身无法律规定的过错,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针对在哪些情况下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可以解除的情形有很多种: 1、员工有犯罪行为,被追究违法责任的。 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员工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员工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通知后人不改正的。 5、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法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7、企业发生严重经营困难,需要裁员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