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是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针对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能找劳动仲裁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用人单位能为员工缴纳社保,用人单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方法如下:先在企业的所在辖区开立企业社保帐户;将企业内已参保的员工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帐户;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