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国际劳动合同管辖权如何确认,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对于欠款合同的管辖权,有约定且约定合法时,则按照合同约定;没有约定时,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注意,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劳动关系诉讼管辖地: 1、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这里的用人单位所在地指的是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用人单位的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的,则由经营地管辖。 2、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3、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4、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经审查该劳动仲裁委对案件确无管辖权的,应当告之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2)经审查该劳动仲裁委对案件有管辖权的,应当告之当事人申请仲裁,并将审查意见书面通知该劳动仲裁委,劳动仲裁委仍不受理的,当事人就该劳动争议事项起诉的,应予受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